时间:2022-07-27 13:19:4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
作者:佚名
各市交通运输局,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
为不断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促进全区港口、航道、水路运输行政处罚权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公开行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精神,结合我区港口、航道、水路运输行政处罚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港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港口类)的通知》(桂交法规发〔2014〕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航道类)的通知》(桂交法规发〔2014〕74号)同时废止。
2017年11月22日
文件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口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xls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载量权执行标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