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7 13:32:40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为加强道路运输发展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引导促进道路运输高质量发展方面的作用,近日,自治区财政厅、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办法》指出,资金使用管理应当遵循“区级引导、市县为主,统筹安排、注重绩效,专款专用、规范管理”的原则。明确了资金使用管理的支持范围,主要包括道路客运、道路货运、绿色运输、智慧运输服务及运输服务安全发展支出,其中重点支持城乡客运一体化、都市圈城际公交、农村客货邮商融合发展、绿色出行、客运信息化服务、运输服务安全运行监管能力提升等项目。
该《办法》是继今年3月印发《促进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后,我区出台推动道路运输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又一重要政策性文件,为做好当前道路运输领域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及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