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1 12:37:47
来源: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为确保我市道路运输行业“两客一危”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推广应用工作有效、有序推进,根据《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开展天津市道路运输行业智能视频监控平台备案工作的通知》(津道运发〔2021〕141号),结合行业监管的实际需求,按照工作部署安排,自2022年8月1日起,暂停受理天津市道路运输行业智能视频监控平台备案申请的受理与审核工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请有关各方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