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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联合7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实施意见》

时间:2022-06-22 13:33:55

来源: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近日,省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总工会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紧紧围绕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益保障问题,细化有关部门和平台企业责任,健全权益保障制度机制,优化权益保障服务,切实增强广大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的获得感和职业归属感,促进全省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实施意见》提出,完善平台和从业人员利益分配机制。督促辖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平台企业严格按要求向驾驶员和乘客等相关方公告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支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持续优化完善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充分发挥“一网通办”平台作用,通过网站、手机APP等形式为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人在参保缴费、权益查询、待遇领取和结算等方面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提高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和享受待遇的便捷性;保障从业人员合理取得劳动报酬。各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工会组织、行业协会持续关注行业运行情况及网约车驾驶员劳动报酬水平,并适时公开发布,引导驾驶员形成合理收入预期;保障从业人员获得合理休息。网约车平台企业要科学确定驾驶员每日连续工作时长上限和累计工作时长上限,并向社会公布,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保障其有足够休息时间;改善从业环境和工作条件。按照省政府“一件事一次办”总体安排部署,结合辖区实际,优化审批流程,为符合准入条件的网约车平台企业、车辆和驾驶员办理许可提供便利;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人文关怀。密切关注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等关心关爱驾驶员活动;促进网约车平台企业合规发展。督促网约车平台企业严格遵守法规规定,不得接入未获得网约车许可的驾驶员和车辆;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深入贯彻《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交通运输新业态企业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强化交通运输新业态运行监测,及时预警垄断风险,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15消费维权电话作用,及时处理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对管理部门乱收费、乱罚款、违规执法等投诉举报,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处理情况,确保件件能解决、事事有回音;强化工会组织保障作用。指导交通运输新业态企业建立工作组织,拓宽入会渠道,最大限度吸纳交通运输新业态和货运从业人员加入工会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维护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实施意见》强调,各地要参照国家和省级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在市州级层面建立或完善多部门协同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切实履行交通运输新业态从业人员权益保障属地管理责任。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先进事迹宣传力度。引导平台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jtyst.qinghai.gov.cn/companynews/employees/2022-06-20-1467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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