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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锦州市库盘线(新兴镇至台安界段)预防养护工程、辽小线(榆树底至新兴段)预防养护工程、辽小线(新兴至孙屯段)预防养护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2-06-14 12:49:40

来源: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1.招标条件

  2022年锦州市库盘线(新兴镇至台安界段)预防养护工程、辽小线(榆树底至新兴段)预防养护工程、辽小线(新兴至孙屯段)预防养护工程施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已由 锦州市交通运输局以《锦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22年全市普通国省道等重点公路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锦交规划{2022}46号 等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以上投资,招标人为 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2022年锦州市库盘线(新兴镇至台安界段)预防养护工程、辽小线(榆树底至新兴段)预防养护工程、辽小线(新兴至孙屯段)预防养护工程施工项目。

  (1)库盘线(新兴镇至台安界段)预防养护工程:路线起于新兴镇,终止于台安界,设计桩号为K153+400-K165+365,全长11.965公里。

  (2)辽小线(榆树底至新兴段)预防养护工程:路线起于榆树底,终止于新兴,设计桩号为K13+313-K18+755,全长5.442公里。

  (3)辽小线(新兴至孙屯段)预防养护工程:路线起于新兴,终止于孙屯,设计桩号为K18+755-K45+108,全长26.353公里。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招标范围:路面、排水、交叉工程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10月31日(具体工期以招标人安排调整为准)。

  2.4 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锦州市黑山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如下:

  3.1.1 资质最低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以下要求:投标人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且资质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二级公路的路面中修养护工程。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2020年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1.4 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项目总工: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投标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6月20日8:00-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完成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后请将网上领取文件确认单加盖企业公章(此项为档案必存项),开标时现场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4.2 招标文件及图纸(电子版)均免费提供。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0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缴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7月6日北京时间09时00分。

  5.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注:以上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出席开标会。

  5.3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办法详见本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14号

  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0416-309900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北塔9010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8641674127

  电 子 邮 箱:Zlhzlh56789@163.com

  2022年6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jtt.ln.gov.cn/fw/zbgg/202206/t20220610_45760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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