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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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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征集水运行业咨询专家的通知(桂交便函〔2022〕67号)

时间:2022-05-05 20:22:3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家团队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作用,促进我区水运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水运行业咨询专家(非水运工程评标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交通运输行业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组织、行业协(学)会、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水路运输管理、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航道抢通保障及通航建筑物安全、水运建设管理、港口设施保安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二、专家类别

  根据专家用途和专家业务特长,我厅水运行业专家按工作内容分为:国内水路运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航道抢通保障及通航建筑物安全、水运工程建设(设计审查、造价管理、监督检查等)、港口设施保安评估5个类别。

  三、专家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三)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应注册类职业资格)和5年及以上水运行业或相关专业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咨询工作,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四)实践经验丰富,熟练掌握水运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以及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熟悉相关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能够独立开展工作。

  (五)能够针对水运行业特点,准确、规范、公正地进行评价和提出专业性咨询意见。

  (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没有被纳入联合惩戒失信名单。

  四、专家职责

  (一)接受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委托,为我区水运行业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评估验收等技术性支持服务,委托期间接受统一管理。

  (二)坚持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开展咨询、评估等工作,对个人提出的意见建议负责。

  五、征集程序

  推荐专家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方式。

  (一)单位推荐:各单位组织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水运行业专家库专家申请表》,单位初步审核同意推荐后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水运行业专家库专家申请汇总表》。以上表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直接报送我厅。其他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等。

  (二)个人申请:符合上述5类专家条件的人员,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水运行业专家库专家申请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直接报送我厅。其他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等。

  (三)厅水运管理处负责审查、确定专家人选,并公布专家名单。

  六、其他要求

  本文将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网向社会公开征集。

  请有关单位、个人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水运行业专家库专家申请表》(可编辑的电子版)以及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专利证书、学术成果证明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xjttsyc@163.com。同时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送至我厅水运管理处(邮寄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新民路6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楼514室)。联系人及电话:雷工、0771—2115006;陈工、0771—2115074。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水运行业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水运行业专家库专家申请汇总表

  

  

  2022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附件.docx


原文链接:http://jtt.gxzf.gov.cn/zfxxgk/fdzdgk/tzgg/t117637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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