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05 19:09:32
来源: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日前,黄山市交通执法支队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大队执法人员在某危桥加固工地检查时发现,桥梁右侧人行道板的钢筋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的尺寸和形状进行加工,同时未按图纸要求预埋,违反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施工,对原材料、混合料、构配件、工程实体、机电设备等进行检验。”执法人员立即启动执法程序,集中力量进行案件调查办理,认真组织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仔细研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有关规定,责令该项目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接受行政处罚。
下一步,黄山市交通执法支队将加大对黄山市交通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以扎实举措推动全市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高效优质发展,为创建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