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25 23:18:48
来源: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3月14日,省航务海事中心专题研究加强船舶管理重点工作,分析目前全省船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一是督促各登记机关严格执行《船舶登记工作规程》,把好船舶登记关。二是加强船舶开航前自查,固定航线航行且单次航程不超过2小时的船舶可于每日首航前进行自查1次。三是组织开展船舶安检员师资培训,加强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辖区船籍港船舶每六个月开展一次安全监督,涉客船舶须在每年汛前、涉砂船舶须在每年开采前进行一次安检。四是加强船舶进出港报告管理,督促船舶按照《船舶进出港报告管理办法》开展进出港报告,严格船员任解职报告登记,并将报告信息录入系统。(四川交通快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