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04 23:35:49
来源: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3月1日起《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正式施行。为做好《条例》宣贯工作,近期,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多形式组织开展《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提高行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知晓率。
《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施行前后,省交通运输厅通过印发宣贯工作方案、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广泛宣传解读《条例》的出台背景、主要亮点和具体规定,取得良好反响。
全省各地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纷纷通过组织《条例》宣贯进机关、进乡镇、到企业、到船上,使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了解掌握《条例》的内容,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督促水路交通行业的管理者、从业者自觉遵守《条例》相关规定。各地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带头召开《条例》集中宣贯学习会议,对《条例》的出台背景、指导思想、主要亮点及重要条款等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和解读,进一步提升了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对《条例》的理解。此外,执法人员走进临水的乡镇,广泛宣传《条例》内容,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落实水上交通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组织辖区港口码头企业、航运企业及涉水工程企业集中学习《条例》,确保相关涉水从业管理人员、从业工作人员熟知并遵守《条例》的规定;走上码头渡船,督促船员遵守《条例》相关规定,遵章守规安全驾驶,确保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安全,防范水上险情、事故的发生。
▲新余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港航大队联合赣西航道事务中心新余航道所在仙女湖游船公司对《条例》进行宣贯并现场发放资料供企业职工学习。
▲宜春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樟树水路大队联合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十支队十二大队开展《条例》宣贯。
▲宜春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丰城水路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为丰城船员培训学校学员宣讲《条例》。
▲安福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通过公交车LED屏开展《条例》宣贯。
2月28日,省高等级航道事务中心举办2022年第一期高航大讲堂暨《江西省水路交通条例》专题学习讲座,对条文逐条进行深入解读。
省港口集团两江指挥部通过组织学习培训、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册和宣传单等形式,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指挥部工作人员还深入项目施工一线向建设人员讲解《条例》主要内容,在樟树河西码头沿岸向船员发放《条例》和宣传单,营造了良好的宣贯氛围。
▲两江指挥部工作人员深入项目施工一线开展《条例》宣贯。
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第一时间成立了《条例》宣贯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宣贯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聚焦执法人员、企业相对人和船舶所有人、船员等重点群体,围绕港口规划、水上交通安全等重点内容开展宣传培训。通过制作简历视频、发放宣传单页、专题学习等多种方式,将《条例》宣贯推向高潮。《条例》实施日,该局组织九江市海事执法直属大队、濂溪区港航海事行政执法大队联合赣北航道事务中心开展《条例》宣贯活动,邀请辖区涉水企业参加。
▲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向船员讲解《条例》。
▲九江市港口航运管理局海事直属大队通过执法艇悬挂横幅及播放宣传高频向湖区船舶宣贯《条例》。
3月1日,九江市公路发展中心市郊分中心组织员工集中学习《条例》有关内容,并且通过在辖区内道班醒目地点悬挂横幅、LED滚动播放、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条款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人人知晓、全员参与学习《条例》的良好氛围。(综合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