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3-04 22:48:11
来源:吉林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日前,通化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营运客车进行检查,督促城市公交运营企业严格按照《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
检查中,执法人员督促指导运营企业建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运营安全操作规程,定期对运营车辆及附属设备进行检测、维护、更新,在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和场站醒目位置张贴安全警示标志、安全疏散示意图,并为车辆配备灭火器、安全锤等应急安全设备,保证安全应急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执法人员要求运输企业加强对驾驶员、乘务员等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从业人员在运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配备安保人员和相应设备设施,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卢振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