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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省交通综合执法领域积极构建“1234”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新模式”

时间:2021-12-08 15:10:27

来源: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2021年,全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立足综合执法改革阶段特征,以落实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为主线,以安全生产三年整治行动为载体,以创新协调组织领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强化安全执法监督、严格运输市场执法为重点,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积极构建了“1234”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新模式”。

  

   创新监管体系,建立全省运输安全监管执法省级“统一”协调机制。研究制定了《青海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了全省交通运输安全执法的基本原则、领导机构,依法设定了安委会及其成员单位职责,建立了重大事项协调、日常事项协调、约谈警示、督导检查等工作机制,详细规定了商议范围、运行程序、约谈流程、检查频次,规范设置了7类公文文书,有效保障了安委会有关政策指令落地实施,为全省道路、水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根本制度遵循,积极推动全省运输安全“两个责任”落实。
牢记初心使命,实现全省运输安全执法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双胜利”。聚焦“两客一危”重点领域和春运、小长假、汛期等关键节点,组织召开运输安全和疫情防控各类会议14次,编制印发年度工作要点和督导检查计划,制定运输安全类文件40余份,出台“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省级督导检查10次,发现整改安全及疫情涉及问题170余条次;依托行业信息化系统,拓展省级非现场执法的覆盖面、提升执法精准度,指导各地依法查处各类违规经营车辆1400余辆次,对人民群众反馈的西宁至玉树、祁连至门源非法营运行为有所反弹的问题线索提级督办,以严查、严惩措施来警示警惕各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交通执法机构履行法定职责,压紧压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在保障运输安全的同时,坚决阻断了交通运输疫情传播渠道。
履行法定职能,推动全省道路、水路、海事“三大领域”安全执法齐发力。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建立了“关键节点及时部署、重点事项专项安排、违规行为适时督办”的执法监督模式,适时开展了春运安全专项执法、旅游旺季客运整治、公路超限超载治理、海事水运联合执法等10余个专项执法行动、印发了执法监督意见书22份;首次实现了对旅游旺季海事水运的省级执法检查,聚焦道路、水路、海事多领域重大风险及日常执法重点、堵点、难点等突出问题,制定针对性执法要点20余项,坚决遏制各领域安全风险管控“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的问题,年内指导各地开展三大领域执法检查9200余次、作出行政处罚800余件、罚款270余万元,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逐步推动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树立大局意识,确保道路运输行业发展管理“四不断档”。受厅党组的委托,牵头承担了省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省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和道路春运领导小组“三办合一”的日常运行,编制春运各类文件100余份,积极协调15个省直单位,有效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和春运保障,确保了道路春运工作不“断档”;按照省厅应急办、省交战办有关要求,圆满完成了4个批次涉及2500余辆次应急运力储备工作,有效应对玛多“5·22”地震灾后救援、西宁疫期人员物资转运等应急保障任务,累计运输救灾物资2220余吨、防疫人员2.5万余人次,确保了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不“断档”;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为西宁中心客运站等14个汽车客运站配备7台行包安检仪、10个测温安检门、40个手持金属探测器、5套人脸(人证)识别系统,确保了道路运输安全资金补助力度不“断档”;按照“资源互享、人员互动、优势互补”的原则,联合建立了全省交通、公安、文旅跨部门“扫黑除恶”联动长效机制,会同省路网中心依托12328交通运输服务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执法监督”群众维权新渠道,督导各地打击非法营运行为1600余起,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了行业乱点乱象长效治理不“断档”。

来源:青海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原文链接:http://jtyst.qinghai.gov.cn/companynews/jtzt/sannianxingdong/gzdt/2021-12-08-1433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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