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25 15:21:34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记者 薛荣泰) 记者日前从福建省厦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获悉,实行“首违免罚”三个月以来,厦门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共办理首次或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案件394件,进一步提升执法服务水平。
据了解,为提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服务社会发展的能力,自今年8月起,厦门交通运输部门在全省率先提出建立包容审慎免罚执法机制。“首违免罚”办法实施后,首批25项涉及首次违法、轻微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启动了容错纠错程序,目前近400家运输相关企业或个人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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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jtyst.fujian.gov.cn/zwgk/jtyw/mtsy/202111/t20211123_57795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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