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19 16:41:43
来源: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随着我国安全生产事业的不断发展,严守安全底线、严格依法监管、保障人民权益、生命安全至上已成为全社会共识。
党中央、国务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摆在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近年来,福建省交通运输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简称三年行动)为抓手,在思想认识上坚定到位,在制度保证上严密周全,在技术支撑上科学先进,在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切实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抓实抓细抓到位,深入推进交通运输平安建设工作,着力防风险、除隐患、破难题,为全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环境。
厦门海沧隧道开挖施工。
安全执法检查。
翔安大桥海上钢箱梁吊装作业。
注重建章立制 落实主体安全责任
确保安全生产,安全意识是第一位。近年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主要领导亲自抓,多次召开安全生产党组会、安委会;分管领导具体抓,结合分管工作召开道路运输、工程建设、港口危货等专题安全会,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第一议题和首要任务,结合行业实际不折不扣落实相关指示批示精神。
2020年12月22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今年6月18日,厅党组成员、厅机关各处室、驻厅纪检监察组等300余人集体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今年9月30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全面推动学习活动走深走实、学深悟透、入脑入心……
为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制作了公路工程、港口、道路运输3个领域的警示教育宣传片;以典型案例为鉴,研判梳理突出问题35项,下发警示函,督促各地举一反三抓整改;印发《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汇编(2017年—2020年)》,编制道路运输、工程建设、港口危货领域安全提醒宣传单;围绕危货运输、港口储罐、工程施工等高风险领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突出演练的实战性和实效性,仅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开展灾害避险逃生、自救互救演练572场,共计2.2万人次参与。
加强安全意识,源自于顶层设计,落实于地方各处。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着手编制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并从严格行业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切入,让责任有“根”可寻。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方面,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推行安全生产“事前”约谈,定期研判分析安全形势,对安全形势严峻、风险较大的地市进行约谈;建立领导分片挂钩机制,组建10个由厅领导带队的地市指导服务组,每季度下沉不少于一周,实现重点时段、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全覆盖,督促指导属地交通运输部门尽责履职。
在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推动企业开展一轮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普查、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一次全员安全生产知识普及、一次从业人员岗位练兵、一轮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等“五个一”活动,建立企业一把手“安全每周一查”制度;建立企业源头执法机制,以去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自查隐患为零和行政处罚超过10次的企业为重点,开展企业源头执法检查,共处罚企业120家,焊牢了“行业管企业、企业管人管生产”的责任链条。
握指成拳,合力攻坚,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作为三年行动交通运输领域牵头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道路运输安全协同监管、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专项督导、常压液体危货罐体治理等一系列专项工作,进一步夯实了行业安全发展的基础。
京台高速公路长乐松下至平潭段。
推行分级监管 三年行动成果斐然
今年4月25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集中攻坚年”任务清单》,聚焦99项任务,同时在“6项重点、5项难点、4项焦点”共15项任务上加大整治力度;明确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照专项整治的要求,细化本地本单位任务清单,逐一推进落实。
今年7月,福建省交通运输厅进一步组织开展全行业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聚焦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道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交通执法和应急处置5个领域开展排查整治;9月,部署开展“严执法、强攻坚、促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桥梁隧道施工等高风险项目省级督查全覆盖,对31个重大质量安全隐患责令暂停施工、挂牌督办、行政处罚,督促整改落实。
其中,福建省各地市(港口)研判分析出12个安全生产形势较差的县(市、区)、港区,93个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企业(项目)。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监管执法力量驻点指导,实行“点对点”式靶向整治,直至问题整改到位,并建立双周报制度,定期掌握各地工作进度。
8月19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明确6大类39项重大风险清单,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或管理单位建立5个清单,每季度报送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实施图斑化管理。
这一系列创新举措产生积极效果。据悉,三年行动开展以来,福建省交通运输系统累计排查出隐患5.65万个,已整改5.34万个,整改率达94.5%,重大隐患108个,已整改100个;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2019年下降66.67%,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与此同时,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各地市(港口)推选典型示范企业(项目),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共推选“树典型”企业(项目)30家(道路旅客运输企业8家、道路危货运输企业7家、港口经营企业3家、交通建设工地8家、水上客运公司3家、收费公路运营企业1家),促进相互学习、共同提升。
其中,厦门实华石油运输有限公司为车辆安装先进的监控控制系统,提升本质安全;福建八方海上客运公司全面评估风险并制定出相应防范措施,加大所有船员应急综合演练能力;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推行智能巡检系统;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龙岩管理分公司设计研发出第三代高速公路行人误闯预警系统等一系列先进做法、技术得到推广应用。
“学习号”客轮。
守住安全红线 建设平安示范样板
安全是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永恒的灵魂。近年来,福建省交通运输系统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红线问题治理,切实增强参建单位安全意识,提升建设项目安全水平。
2019年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便以“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为抓手,强化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仅今年前三季度,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累计排查红线问题106个,已整改到位99个。
持续加强督导督查。今年7月以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已经组织19个小组对159个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省级督查,重点督查桥梁、隧道以及陆岛交通码头等工程,发现问题711个、重大安全隐患18个,现场责令停工23处。
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法规体系建设,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编写了《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条例》并推动发布实施;牵头编制的《公路水运工程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目录》(第一批)由交通运输部及应急管理部共同发布实施,为建设安全监管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为抓牢抓实平安工地建设,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不断完善平安工地省级示范项目评选机制,努力打造平安工地带动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在新一届平安工程冠名活动中,4个项目入围2020年度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平安工程推荐名单。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深入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不断完善交通强国试点机制,积极培育“平安百年品质工程”试点,5个项目入选交通运输部“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项目(第一批)清单,入围数量排名全国第三。
强化协同联动 道路运输留痕追溯
近年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不断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强化客运、货运监管,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为福建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道路运输保障。
目前,福建各地积极联合当地公安交管部门加强重点从业人员、重点车辆、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充分运用营运车辆联网联控平台数据分析结果,定期抄告属地公安交管部门,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建立起“定期会商、联动协作、资源共享、隐患整治、信息发布”的工作机制。今年9月,在福建本土疫情防控关键时刻,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与公安交管部门印发行动方案,联合开展载客汽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严防疫情通过非法营运渠道传播。今年1月至9月,全省累计查处道路运政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6015起,其中非法营运6232起、占比24%。
同时,福建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公安交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以危货运输车辆和19座以上非营运客车为监管重点,全面清查危货运输车辆挂靠经营和客车非法营运行为。全省共排查危货运输企业334家、车辆9303辆,排查发现的19辆“两证”主体不一致的危货运输车辆,均已整改完成;会同公安交管部门联合排查出全省19座以上非营运客车(含营转非)6612辆,将登记在客运企业、运输辅助业以及个人名下的车辆,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督促各地重点跟踪,严防道路运输非法营运。
福建省还积极规范危货运输过程安全管控,从2020年10月1日起,要求危货运输企业全面使用危货电子运单。目前,福建省334家危货运输企业均在危险物品“一体化”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注册登记,累计形成约40万单电子运单,实现行业安全管理链条可留痕、可追溯。
严格资质准入 确保水上运输安全
福建临海,水路交通便利,这也为水上安全保障带来了一系列挑战。
今年9月,福建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从6方面、17项措施要求,明晰省、市交通运输及专业管理职能单位的职责与任务,做好分阶段推进工作。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设区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与沿海各港口中心(局)细化管理内容、实化有效措施、明确部门分工、落实责任到岗到人,严把企业经营资质准入关,加强航运企业经营资质及船舶登记、检验、经营许可的审查,并开展水路运输市场年度核查和“双随机”抽查。
在强化水路运输企业准入的同时,福建省严格港口建设项目源头管理,大力提升港口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今年以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针对港口经营许可和竣工验收前置手续不全、特殊作业违规行为、危险货物谎报瞒报等突出问题进行治理,通过聘请专家、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对26家存在问题隐患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共查处港口危险货物瞒报谎报案件9起。目前,福建省各港口高危作业场所和环节已实现重要设施设备实时监测、智能感知和风险预警的数量为35家;港口客运、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投保企业数量分别为19家、54家,分别占各自总数的95%、81%。
此外,福建省还对全省21家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着力控重大风险、除重大隐患,有效遏制较大事故,严防发生重特大事故。
统筹各方力量 全力打造平安交通环境
作业中的港口危货码头。
根据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平安建设工作考评机制,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将平安公路、平安港口等重点工作纳入对各地市的平安建设综合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属地政府积极性,发挥协同共治力量,着力打造平安交通环境。
福建省始终致力于保证公路运营安全畅通,率先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福建省公路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协调构建四方协作应急联动机制,发挥领导指挥、分工协作、联动抢险、灾后重建“四个机制”优势。积极推进公路安全运行条件提质升级,“十三五”期间,福建省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万公里,国省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约2800公里;完成危桥改造1413座,国省道三类及以上危桥当年处置率100%;隧道提质升级115座,隧道智能监控全面推广。编制《福建省公路科技治超三 年 规 划(2020—2022年)》,积极推广应用科技治超手段,深化交通公安联合治超机制。2020年,福建省在南平市开展了科技治超试点建设,今年在全省推广,力争明年形成“重点货物源头单位称重检测遏制超限超载货车出场(厂)上路、高速公路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禁止超限超载货车驶入、公路超限检测站设置电子抓拍引导货车进站实现‘逢货车必检、凡超必卸’、重点路段建设车辆路面动态检测技术监控实施非现场执法”的立体化治超监控网络。目前,福建省高速公路超限率控制在0.022%,普通公路治超站路段超限率控制在0.43%。
在打造平安港口方面,福建省积极推动将港口危货应急消防纳入城市应急体系,组建应急队伍和储备应急物资,并定期开展演练。目前,厦门、泉州均已发布港口危货事故应急预案;福州港在中油马尾油库、新港国际集装箱码头等开展了应急演练;湄洲湾港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在泉港石化园区新增一支专职消防队伍;今年以来,泉州港辖区港口企业开展消防应急防台风等各类演练58场次,参与人数达1011人次……
福建省还持续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联防联控,积极推动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福建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牵头建立并有效运行了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厅际联席会议制度,颁布实施了“运营设备维护检修”“运营服务指标评价体系”等行业标准。在打牢安全基础的同时,深入开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整治三年行动,完善淹水倒灌、突发大客流等应急处置预案54项,常态化开展保护区违法施工作业、沿线异物侵入巡查,严格落实动态监测安全防范举措,持续强化保护区风险防控。
为学之实,固在践履。在新形势、新要求下,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将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记者:李家辉 通讯员:王开发 刘夕文 黄生存 谢友明 郑重 余支福 张继林 陈盛 本版图片由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提供)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jtyst.fujian.gov.cn/zwgk/jtyw/mtsy/202111/t20211116_5775313.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